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生會 公告

張文瀚 發表於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學生會 公告

校園餐飲安全衛生

營造優質校園餐飲環境,實踐食品安全衛生規範。

臺科學生會秉持學生自治學習標竿,於103年10月份餐管會議提報「台北市公共飲食場所衛生管理規則第十條已明確規定:「調理食品時必須穿戴整潔之工作衣帽,以防頭髮、頭屑及夾雜物落入食品中。試吃時,應使用專用器具。」違反者,依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3條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請各廠商管理者轉告各商家應確實符合國家及校內相關法律規範,以肩負校園餐飲安全衛生之責任義務。」

臺科學生會以敦促商家確實履行相關規範為目標,強化臺科校園「食」在安心的後盾,將於103年12月01起正式受理檢舉,經學生會成員或用餐者拍照、攝影等舉證屬實,第一次將告知商家並開立勸導單,複本轉知學務處與總務處相關單位,第二次將正式向台北市衛生局檢舉,敦請立案受理,學生會將保障檢舉人之秘密資訊並贈送獎勵。

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第八屆學生會 會長 張文瀚2014.12.03

檢舉表單 https://drive.google.com/drive/#my-drive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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