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 臺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,大哉問

張文瀚 發表於

2014臺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,大哉問


1.選舉投票日是哪一天?投票起、止時間如何?

2014年11月29日(星期六)8:00~16:00


2.這次選舉,我會領到幾張選票?

2-1設籍在臺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臺中市、臺南市、高雄市、基隆市、新竹市、嘉義市。市長、市議員、里長--共3張選票

2-2設籍在新竹縣、苗栗縣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、嘉義縣、屏東縣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、臺東縣、澎湖縣、金門縣、連江縣。縣長、縣議員、鄉(鎮、市)長、鄉(鎮、市)民代表、村(里)長--共5張選票

2-3設籍在新北市烏來區、桃園市復興區、台中和平區、高雄市茂林區、高雄市桃源區、高雄市那瑪夏區。市長、市議員、區長、區民代表、里長--共5張選票


3.投票時需要攜帶什麼證件?

投票時應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及投票通知單,前往指定之投票所投票。


4.投票時可以帶手機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嗎?

投票時禁止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,違反者,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。


5.可以用自己的印章蓋選票嗎?

投票時,選舉人應於選舉票圈選欄上,以選舉委員會製備之圈選工具圈選。選舉票以「蓋私章」或「按指印」方式圈選是無效的,該張選票會被計為無效。


6.投票的時候,我不小心蓋錯選票,我該怎麼辦?可以重新領票再投嗎?

投票的時候,不小心蓋錯選票,無法重新領票再投。請選舉人於投票時應審慎圈選,若不小心蓋錯選票,仍請投入票匭,請勿撕毀選票,或將選票攜出。若有違反者,撕毀選舉票,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;攜出選舉票,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


7.不小心圈選於圈選欄外之選票是否有效?

選票圈選欄為3公分*2.5公分之空白欄位,圈選工具之印文直徑則為1公分,是以選舉人在正常圈選之情況下,圈印印文應不致跨出欄外,但如不小心一時眼花蓋出欄外,祇要所蓋印文蓋於欄格線,仍可辨別圈選何候選人時,仍將被認定為有效票。


8.我去投票所排隊的時候,下午4點到了,還能投票嗎?

只要您在投票時間截止前到達投票所前排隊領票,可以繼續投票至投票完畢為止。


9.進入投票所投票時需注意什麼?

9-1禁止以攝影器材刺探選舉人圈選選舉票內容,違反者,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併科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,查獲之攝影器材沒收之。

9-2禁止將選舉票以外之物投入票匭及撕毀選舉票,違反者,將處新臺幣5千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。

9-3禁止於圈選後將選舉票圈選內容出示他人,違反者,將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下罰金。

9-4禁止攜出選舉票,違反者,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下罰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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